黑龙江通河县公安局社区警务室救助“鸟界国宝”——东方白鹳
本网讯(楚国举/朱善永 侯宪峤)近年来,随着通河县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各种野生动物、鸟类大量出现在市民眼中,其中不乏珍稀的保护动物。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公安局祥顺社区警务室民警在日常巡逻中救助了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帮助它们重返大自然。
8月29日上午,祥顺社区警务室民警翁仁杰,郝淼在辖区日常走访中,发现田间有一只无法行动的白色大鸟——长着有白色羽毛,黑色尾翎,且具有黑色较长嘴,外形特别接近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鹭。
经简单观察,并没有明显外伤后,民警小心翼翼的将它带回了派出所进行救护,喂水、遮阳。同时联系县林业和草原局并说明情况,经过林草局工作人员辨认后,确认这只白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大型涉禽,属于濒危鸟类,有“鸟中大熊猫”之称。常在沼泽、湿地、塘边涉水觅食,主要以小鱼、蛙、昆虫等为食,性宁静而机警,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少量分布。
目前,被救助的东方白鹳已由县林草局妥善安置,待其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将其放回大自然。
通河公安温馨提示:野生动物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广大群众在看到野生动物被困、受伤时,请及时联系动物保护部门或公安机关,不要擅自喂养,更不要杀害,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生态安全,共建和谐生态家园。
供稿单位:哈尔滨市通河县公安局
乡镇企业导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文章注明“来源:乡镇企业导报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乡镇企业导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乡镇企业导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非乡镇企业导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乡镇企业导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乡镇企业导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乡镇企业导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乡镇企业导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与本网联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