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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牡丹江分局交警大队走进辖区企业开展警示约谈 持续筑牢源头管理防线

来源:乡镇企业导报发布时间: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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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杨喜庆 孙大连 王安淇)为进一步加强涉货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力度,持续强化源头隐患治理,督促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遏制货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党委的部署要求,11月10日,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牡丹江分局交警大队针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充分发挥交管职能作用对辖区内企业相关负责人开展专题警示约谈,敲响交通安全警钟,有效消除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全面筑牢辖区交通安全屏障。   

约谈中,交警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与辖区内各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听取企业运营管理,以及开展驾驶人教育培训工作的汇报,并认真查阅了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例会记录、驾驶人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动态监控记录、日常安检记录等相关档案簿册,向企业负责人通报近期发生的有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要求企业深刻汲取事故安全教训,树立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安全防线,切实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强化涉货运输企业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有效预防和减少涉货运输企业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大队与涉货运输企业签订责任状,确定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和目标。

要汲取教训、完善制度。企业要认真汲取全国涉及货运车辆事故惨痛教训,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和管理薄弱环节,对标对表,举一反三,逐条逐项,查找隐患,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警钟长鸣,坚持用制度管安全,用制度抓落实,防范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要落实责任、严厉惩戒。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内部安全工作,落实对企业货运机动车的监管,采取定时和不定时相结合的抽查,发现“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按照内部管理制度,从严从重予以处罚。企业要每周对所属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交通违法行为多,安全隐患突出的车辆、驾驶人停班限期整改,形成严管高压态势。要深化教育、提升素养。企业要以日常安全例会为平台,以微信、手机、车载视频影像系统为载体,及时推送安全常识,曝光典型案例,讲解超载、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害,切实提高广大司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自觉抵制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约谈结束后,企业负责人表示将在内部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坚决落实交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履行好自身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依法“严管”、“严查”、“严处”,确保企业运输安全。

下一步工作中,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牡丹江分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强化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为切入点,从严、从实抓好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工作,通过用好、用足监管手段促使企业自觉的履行好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将隐患消除在发生事故之前,坚决防止辖区重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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