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克东县:“小基金”解决群众“大问题”
本网讯(杨喜庆 孙大连)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克东县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部署要求,突出重点、创新举措,于2021年8月在全省率先设立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基金”,积极探索“政府引导+社会投入+公益支持”的风险救助体系,为防止返贫致贫筑牢了坚固屏障。
多种渠道筹集,不断壮大基金规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积极盘活脱贫攻坚时期的产业项目收益分配,整合使用财政投入、社会捐赠、企业支持、慈善帮扶等资金。采取“四点”资金筹集模式,即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结余注一点、与龙头企业合作产业项目收益分配投一点、社会组织和个人捐一点、财政资金补一点,用“众筹”汇聚爱心,凝聚力量。截止目前,共筹集210万元资金,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打下良好基础。
紧盯申报程序,提升基金使用效益。建立“收支两条线+专户存储+封闭运行管理”制度,持续强化基金管理使用的跟踪监督,确保专款专用、高效安全。严格执行“户申请、村审查、乡审核、县审定”的四步程序,逐级把关、层层审核,按照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方面,设定3000-10000元的应急救助金额,开展分类救助,确保基金用到关键处,帮到困难处,充分发挥帮扶救助作用。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公开、公示基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到阳光救助。
明确标准管理,确保基金精准使用。秉承基金与机制共行原则,制发了《克东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基金的实施方案》,细化规范救助对象、救助原则、救助标准等。重点瞄准全县支出骤增、收入骤减的监测预警对象和常住农户,在享受各项保障政策后,仍面临个性化困难或特殊困难的,通过专项基金支持解决。截至目前已发放资金381000元,帮扶救助100户。此外,利用基金支持打造“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计划”,奖励改善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废弃物利用等活动中的优秀典型,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
探索成效路径,实施基金“六类救助”。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 重点实施健康、教育、住房、产业、就业、其他等“六类救助”。针对患有重病和慢病或因灾造成唯一住房无安全保障等情况,导致的基本生活困难的,通过各级部门政策性报销、救助、救济和社会各界帮扶以后,家庭自付部分仍然额度较大,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户和“三类户”,作为基金救助对象,通过精准“灌溉”,让资金用在刀刃上,探索了一条巩固脱贫成效的路径。
克东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基金的成立,通过以点及面辐射带动,“撬动”了其他资金渠道,从而获得更多的帮扶资金,让受益户不仅得到资金支持,解决实际困难,更能从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爱,感受到来自各方各界力量的人文关怀,从而激发脱贫群众主体意识,自主参与务工生产,借助专项基金“帮一把”之力奋起,奔向美好新生活,打造村美、民富、人和的新农村。(王长海 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