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兴县:“清廉指数”转化为群众“幸福指数”
“我们在外省务工,相关部门和村里的干部主动帮我跑腿办手续,还及时将1000元交通补贴打到我的银行卡上。”1月3日,永兴县樟树镇坦泉村脱贫户黄文胜对回访的县纪委监委、县乡村振兴局干部说。
群众的满意度是乡村振兴干部作风建设的晴雨表。前不久,该县统计局调查人员,通过面访调查方式,调查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等13个县直部门及乡、村干部,在服务脱贫群众巩固脱贫成果过程中的群众满意度及意见建议。结果显示,2022年永兴脱贫群众对相关服务干部的满意度达99.6%。
群众“幸福指数”提升的背后,是该县以“清廉指数”建设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持续努力。如为落实各项惠农补贴,该县2022年重点建立“四个制度”,即到户资金“一卡通”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公告公示制度、防返贫监测应纳尽纳制度,2022年发放小额信贷到户贴息资金370万元、雨露计划资金357万元、交通补助107万元,惠及困难群众4000余人。
近年来,永兴县不断加大“清廉指数”建设力度,将全县各乡镇、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为几十个具体指标,并通过创一流办事环境、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公示一批事项清单、查处一批突出问题,将“清廉指数”转化为事业“发展指数”、群众的“幸福指数”。
该县乡村振兴局把各项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及廉政建设进行量化,并实现数字化分析、实时预警和在线吹哨,不断增强清廉指数含金量,年度纳入监测对象803户2375人,安排公益岗位1480个,发放联结利益分红945万元、小额贷款3225万元,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的成果。
【作者】李秉钧 陈保文 廖和平
【编辑】乡村振兴月刊湖南专题部 吴莅明 张青山 向培春
【责编】彭 慧
乡镇企业导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文章注明“来源:乡镇企业导报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乡镇企业导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乡镇企业导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非乡镇企业导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乡镇企业导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乡镇企业导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乡镇企业导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乡镇企业导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与本网联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