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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农业农村系统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纪实

发布时间: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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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是全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哈尔滨市农业农村系统利用“民法宣传月”之机,坚持普治结合,大力开展民法典和农业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努力营造法治氛围,弘扬法治精神。

一、认真组织开展“民法典进机关”活动。一是将民法典学习纳入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采取各党支部组织集体学和党员干部自学的形式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二是利用现代传媒技术普及宣传民法典。在机关工作群、哈尔滨农业微信公众号、多媒体演示屏上宣传普及民法典知识,营造浓厚的民法典宣传氛围,不断扩大普法宣传面。三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中国普法”公众号上的民法典答题活动,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全员参与。

二、将普法与治理有机结合,利用“民法典宣传月”时机普及宣传民法典和农业法律法规。渔业渔政管理处利用“禁渔期”执法,联合公安机关大力开展民法典和渔业法普及宣传;农田建设管理处联合自然资源局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在全市乡村广泛开展了“黑土地保护周”活动,大力宣传黑土地保护法和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各区、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普法与执法有机结合起来,边执法边普法,不断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守法经营、依法维权。

三、将民法典普及宣传纳入“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活动。双城、依兰、宾县、通河等区、县农业农村局利用“民法典宣传月”之机,大力开展法律下乡活动,将宣传民法典和农业法律法规与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活动结合起来,推动普法活动向广大乡村深入发展。为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5月9日上午,依兰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依兰镇镇综治维稳中心、派出所、“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等在依兰县政府广场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民法典,讲解民法典的主要内容、诞生经过、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以及见义勇为受伤、高空坠物侵权赔偿、虚拟财产继承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条文,引导居民形成自觉守法、有事找法的意识,帮助居民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杨喜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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